学术研究

讲座回顾 |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五期:“禁诉令”的功能定位与中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3日


2022年4月15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三十五期——“禁诉令”的功能定位与中国方案”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亮主讲,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福永教授担任评议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蔡从燕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张文亮老师从禁诉令适用的源头说起,对禁诉令的概念进行厘清。张老师提出,“禁诉令”这个术语是一个舶来品,主要是英美法系使用的概念和制度。英美法系所讲的“禁诉令”,是在司法管辖权意义上使用的概念和制度,是应对“平行诉讼”的司法管辖权协调机制。目前,我国立法中尚无“禁诉令”这一概念,但“禁诉令”已被我国法院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和海事诉讼中多次以“行为保全”或“海事强制令”的方式使用。与此同时,“禁诉令”的司法实践已经引起我国立法机关的关注,并被欧盟、德国、美国以及印度等地区或国家的实践所回应。

其次,张老师谈到了“禁诉令”的本质界定及价值定位。张老师认为禁诉令的本质是解决平行诉讼的手段。英美法系在实践中一再强调“禁诉令”的对人属性,突出“禁诉令”适用见之于国际争议解决的合理合理性,以增强该机制的正当性基础。相比而言,我国目前更加强调“禁诉令”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这已反映在我国司法机关及立法政策性文件中。

再次,张文亮老师归纳出我国目前推进“禁诉令”的三个特点。第一,司法先行是我国当前建构“禁诉令”制度的主要思路;第二,立法滞后是我国当前推进“禁诉令”的重要症结;第三,司法能动是我国发展禁诉令的主要动力。

最后,张老师展望了“禁诉令”的前景以及我国的应对方案。张老师表示,司法管辖权问题主要是国内法问题,因此管辖权的冲突在所难免,管辖权的协调也相应地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的事项。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正着力推进“禁诉令”制度的构建。在这一过程中,合理行使国际管辖权是我国应当秉持的基本理念,论证“禁诉令”的正当性基础十分重要。简而言之,我国“禁诉令”的适用应有明确、合理的法律依据,我国“禁诉令”的架构还是需要解决理论、法律、和实践的问题。

在评议和讨论环节,陈力老师系统地评价了张文亮老师此次的报告,对“禁诉令”的本质、各国对“禁诉令”的适用方式进行了总结归纳,表示对张老师提出的“禁诉令”是协调管辖权冲突的观点非常赞同。最后对“禁诉令”在我国的适用问题,结合张老师的观点进行了评析。

欧福永老师首先表示了对张文亮老师和陈力老师所述观点的认同,接着对“禁诉令”在国外的趋势及大陆法系对“禁诉令”的态度进行了介绍,对我国适用“禁诉令”的现状进行了点评。

针对听众提出的问题,张文亮老师也进行了详细的回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