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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汝璈法务讲坛之 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和“专业与职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2023年6月9日晚,复旦大学法学院汝璈法务讲坛之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和“专业与职业”讲座在线上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贾兵兵教授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丹、青年副研究员蒋超翊、讲师刘思竹与师资博士后李珍妮和刘央担任与谈人,张乃根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近两百位师生与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贾老师首先表明自己的国际法研习之路主要采取的是实证主义的方法,与许多国际法知名学者一样,经历的路径大致是完成博士论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参与国际司法活动三个阶段。贾老师认为实证的方法是出身不同法系和不同国际实践领域的国际法学人唯一能共通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随后,贾老师结合自身的经历,从七个方面展开讲座的具体内容。第一,国际法是一种语言,也是一个规范体系。贾老师认为一旦进入国际法领域,言行就会受到这一体系的框定。第二,实证的方法要求理论结合实践。贾老师结合自己对咨询管辖权的研究经历和科斯肯涅米(Martti Koskenniemi)的著作《万国的温良教化者:1870-1960年国际法的兴衰》(the Gentle Civilizer of Nations: The Rise and Fall of International Law 1870-1960),认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切实地体会到这一点。第三,国家实践与普遍实践。贾老师介绍了国际法委员会对识别国际习惯法的讨论,认为国际组织的实践也开始成为国际法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第四,实践对于学生至关重要。贾老师结合自身博士论文的撰写经历,认为同学们除了直接参与,还可以通过研究材料的选择来参与实践,做出可以直接供政府采用的研究。第五,参与实践比研究实践能带来更大的收获。贾老师结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1条的研究和国际刑事法院的有关案例,认为参与实践能够带来对国际法认识的微妙而深远的改变。第六,做好前期国际法学习的积累才能把握通向各类国际法职业的机会。贾老师介绍了国际组织、国际律所和外交部等不同去向,认为关键都在于前期的积累和自身能力的增长,其中国际出版尤为重要。第七,学术与实践并举。贾老师认为,仅仅是学术上的出版还不够,还需要得到国际学术组织的承认,这样才有机会真正参与到国际实践当中。

与谈环节,贾老师与各位与谈人就海归如何保持与国际组织的联系、新兴国家如何摆脱此前实践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国际法教学的科目倾向、如何判断对国际法进行发展的成熟时刻、学者和商业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差异等问题与五位与谈人做了深入交流。讨论环节,针对国际法律师在法律解释技艺有所不能时如何发挥作用?以及跨学科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在国际法研究与实践中的作用等问题,贾老师做了细致回答。最后,张老师也对讲座中涉及的国际法教学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鼓励同学们奋发图强,在前人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本场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