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宪法日的确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决心。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作为未来的“法律人”,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们在辅导员赵容宇的带领之下举行了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2017年12月6日中午,部分同学和辅导员赵容宇一起在光华楼前进行了有关宪法日的校园采访,并在采访结束之后向受访同学分发特制的宪法日宣传书签。这次采访主要有四个问题:你是什么专业的?你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你知道现行宪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吗?一句话说说你对宪法的理解吧。小小的采访虽然简单,却让更多非专业的同学们了解宪法日,了解宪法。
2017年12月7日,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的所有同学迎着清晨的阳光,进行了宪法日的晨读活动。朗读的内容是宪法序言,宪法序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的序言具有丰富的历史和现实内涵,是我们正确理解宪法,准确适用宪法,指导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重要依据。对宪法的理解,离不开对其文本的斟酌与推敲,朗读宪法活动让同学们明白了阅读法律文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启发了同学们对宪法的思考,增加了同学们对宪法的感悟。
朗朗读书声慢慢沉寂,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的“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也落下了帷幕,但是同学们深知学习法律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每一位同学也都将“上下而求索”!
通讯员 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