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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升华,智慧的演绎,能力的锤炼——09级法律硕士(法学)国际法模拟法庭系列展播之一
学习应知行合一,在实践中深化理论、锻炼能力。秉承这一宗旨,09级法律硕士(法学)班以国际法课程为平台,在张乃根教授的指导下,自五月中旬开始,将举办五场国际法模拟法庭。
2010年5月12日下午,第一场模拟法庭如期在JB305举行,案件内容为“刚果诉比利时通辑令案”。案情简介如下:比利时布鲁塞尔初审法庭的一个调查法官于2000年4月11日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耶罗迪亚(Abdulaye Yerodia Ndombasi)发布了一个“缺席的国际逮捕令”,指控其实施或共谋了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罪行和反人类罪行。该逮捕令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而此时耶罗迪亚尚是刚果的外交部长。根据比利时1993年6月16日通过的《关于惩处违反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和1977年6月8日其附加的第一第二议定书的法律》和1999年2月19日修正的《惩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法律》,耶罗迪亚被控的行为应当受到比利时国内法的惩罚。 2000年10月17日,刚果向国际法院起诉比利时,请求法院宣布“比利时应当撤销该国际逮捕令”。在刚果提出诉讼后,耶罗迪亚被停止外交部长的职务,不久被停止所有的官方职务。
十二名同学参与了第一场模拟法庭,分成以卢欣欣为主诉的四位刚果律师、以王晓峰为主辩的四位比利时律师和以胡子木为主审的三位国际法院法官外加一名书记员共三方。主审法官宣布开庭,首先刚果方陈述了他们的诉讼请求:1、比方做法违反国家主权平等;2、比方应对此给予赔偿;3、任何国家都不可以执行逮捕令;4、比方收回和撤销逮捕令;并通知相关国家。接着,比利时方进行了抗辩,其认为:1、耶逻迪亚•阿卜拉耶•恩东巴希(Abdulaye Yerodia Ndombasi)不再担任刚果政府外交部长以及其他政府公职,因此,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根据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条款而产生的法律争端。据此,法庭对此案就没有管辖权;2、因为耶逻迪亚•阿卜拉耶•恩东巴希(Abdulaye Yerodia Ndombasi)不再担任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外交与国际合作国务部部长以及其他政府公职,所以法庭审理此案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于是,国际法庭应该拒绝就诉讼实体问题作出判决,并声称本国颁行的法令并没有违反国际法。
法官们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经过合议,做出了如下三项判决:
1、法院受理刚果的申请,对本案享有管辖权,驳回了比利时的初步反对主张。因为根据国际法院四十多年以来审理案件所形成的习惯,国际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决定于起诉的案情。也就是说,一旦申诉方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初步认定对该案的管辖权,那么不论以后案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法庭都不会丧失其管辖权。当然,案情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诉讼的实质事项,但并不会因此而剥夺其管辖权。而且,在刚果起诉之时,双方都早已声明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②,承认了强制管辖权(比利时1958年6月17日接受,刚果1989年4月18日接受),并且双方没有做出任何保留。况且,刚果向国际法院起诉之时,比利时已经作出了抗辩。表明了从事实上讲比利时已经承认了法院的管辖权。经过上述推理之后,法庭作出裁决,驳回了比利时的抗辩,支持了刚果的诉讼请求。
2、判决比利时签发的通辑令违背了比利时王国对刚果共和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并且侵犯了刚果政府外交和国际合作部部长的外交特权和刑事豁免权。法庭认为,本案中刚果所主张的是刚果作为主权国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外交特权和豁免以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而并未涉及到国民权利的保护问题。尽管耶逻迪亚•阿卜拉耶•恩东巴希的政治地位发生了变化,但是其诉诸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争端仍旧是2000年4月11日签发的对刚果政府外交部长的通缉令是否合法以及刚果的合法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在这一点上,比利时不得不承认,刚果诉诸国际法院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是保护本国的合法权利。根据习惯国际法,一国外交部长享有的特权和豁免并不是授予个人的,而是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时能有效的行使职权。至于特权和豁免的范围,首要考虑的是外交部长行使职权的性质。
3、判决比利时王国必须撤销其签发的国际通辑令,并将这一情况通知有关的国家或国际组织。至于刚果请求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撤销通辑令,法庭并没有支持。因为法庭认为判决只对比利时和刚果有法律拘束力,而对第三方没有法律拘束力。
模拟法庭结束后,张乃根教授进行了点评。他肯定了同学们的表现,并指出本案对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首先,确认了一国政府外交部长的特权和豁免;其次,重申了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等国际罪行应该受到国际社会的惩罚;第三,协调了国际强行法冲突的问题。但同时, 本案中一个重要的但是被国际法院回避掉的问题就是普遍管辖权的问题。最后,张老师希望下一组有更精彩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