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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我们在行动——记14法学本科班宪法日系列主题活动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1日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作为新入学的法学专业学生,14法学本科班在班级党章学习小组和班委的组织下开展了“第一个宪法日,我见证”系列主题活动。

 

活动中,在党章学习小组组员的组织和号召下,同学们独具匠心,亲手绘制写有自己心声的彩色纸张,诉说自己对宪法日和宪法法治精神的理解:“只有宪法有力量,一切法律相关的事物才会有力量”、“宪入寻常百姓家”、“让宪法走下神坛,走向人间”。

 

与此同时,同学们还拍摄了宪法普及视频,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留下了自己的身影。长达近二十分钟的视频中,同学们讲述了我国宪法创设与修正的一路踯躅与当今获得的种种成果,比较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宪法,也宣传了宪法人民主权的内涵、保障人权的精神。

 

除此之外,12.4宪法日当天下午,14法学本科班全体同学还聚集在一起,以实际行动宣传宪法精神,用“宪法,大声读出来”的形式纪念宪法日。

课余时间,班级体育委员首先组织同学们一起前往邯郸路足球场跑,进行体育锻炼。体育场上,14法学的同学们凝成一个集体,不畏寒风,闪耀着青春的风采,以集体运动的方式,纪念宪法诞生的艰难曲折。

 

下午5时,同学们准时在复旦大学正门毛主席像前集合,拿出各自准备好的宪法文本,朗读宪法序言部分。同学们整齐列队,抖擞精神,洋溢着青春与热情放声朗读。整齐洪亮的读书声吸引了路过的老师、同学以及校外来访人员。此时,班级专门的同学上前,为他们讲解我国第一个宪法日的设立原因,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意义等基本宪法知识。活动中,甚至还有几位路过的同学主动上前,与14法学的同学一起放声朗读。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盛大召开。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明确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设立宪法日,弘扬宪法法治精神。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此次系列活动中,全体14法学的同学们见证、经历了中国第一个宪法日。而正是这一系列活动,让同学们熟悉了宪法文本,加深了对宪法的印象,感受了宪法创设维艰,领悟了宪法法治精神,更让每位14本科的法学人明白了身体力行,宣传、学习、践行宪法法治精神的的意义,坚定了投身祖国法治建设事业的决心。

 

 

来源:14级法学本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