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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春季学期赴外交流拟选派人员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法学院2022春季学期赴外交流拟选派人员公示名单 | ||
交流院校 | 姓名 | 年级 |
Cornell Law School | 朱琪 | 2020级法律硕士 |
Columbia Law School | 覃聪 | 2019级法学本科 |
Tulan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拉兰 伊拉力丁 | 2019级法学本科 |
University of Miami School of Law | 赵撑 | 2019级法学本科 |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Faculty of Law | 张清然 | 2019级法学本科 |
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School of Law | 罗雪 | 2019级法律硕士 |
Hamburg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 吕梦圆 | 2019级法律硕士 |
KU Leuven Law School | 冉旭 | 2020级法律硕士 |
Erasmus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宁静 | 2019级法学本科 |
ESADE University Law School | 叶子豪 | 2019级法学本科 |
注:1. 本名单即日起公示一周,如有问题,请与法学院外事科研中心刘曦老师联系,电话31245608。2. 请被选送的同学珍惜此次交流机会。被推荐交流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3. 被选送的同学在接到提名邮件后,请尽快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相关申请。由于对方各校都有申请截止时期,逾期未上报的名额作为放弃处理。4.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除威廉玛丽法学院外)不需要向国外学校支付学费,但是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需自理。5. 交流学习过程中,请被选送的同学遵守我国和交流学校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和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6. 被选送的同学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在回国开学一个月之内,要及时与学院的任课老师联系,向法学院提出转学分和恢复学籍的申请,在得到学院的同意之后,去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必须在回国开学后一个月内申请转学分,否则不予受理。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复旦大学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7. 被选送的同学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交流报告(纸质版,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一张(最好照片中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交流报告的内容要求:1)交换期间的学习状况和个人收获;2)对方教学、研究和管理的特色;3)对方提供的条件、值得我方借鉴之处、以及不足之处;4)学习、生活中的特别注意事项;5)报告末尾附上一张表格,栏目可以有:课程名称、教授姓名、教材名称、学分数、课堂规模、考试形式、考试成绩(若不知道,可以暂时空着)等;6)提供一张以上在交流期间拍摄的本人的电子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