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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2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单位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和我单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单位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有故意造假、隐瞒情节的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4月9日下午,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博士生招生按照《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https://law.fudan.edu.cn/76/3d/c27452a423485/page.htm)进行考核,学校层面不统一组织英语初试。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单位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本环节工作拟于4月15日前完成,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五、复试

我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并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原则上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我单位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综合”,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复试在4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博士生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1-31245703

电子信箱:lawjw@fudan.edu.cn

本实施细则由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