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
复旦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细则
第一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模式是为了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将以课程学习为主的硕士研究生阶段和以研究训练为主的博士研究生阶段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为鼓励本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本院根据《复旦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2017年7月21日通过,2017年9月1日施行),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院每学年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学年博士研究生总录取名额的50%,每个专业(二级学科)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法学院拟招收2020级硕博连读博士生2人。
第三条 我院符合以下条件的第二学年在读(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生可以提出申请:
(一)已基本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所有课程最迟应于该研究生学制中的第四学期末完成),成绩以优良为主,无D及以下成绩;
(二)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学术研究潜力;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硕士阶段无校纪处分;
(四)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
2. 综合素质:
(1)申请人在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在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2)申请人的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重要的社会活动及工作经历等。
3.外语水平证明
(1)英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2)小语种:通过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或法语水平测试(TCF),或具有外语专业本科学历。
4.既有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专利);未出版、发表但候选人认为可以展示自己研究潜力的其他材料。
5. 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建议包含的信息有:研究方向、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研究计划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承诺该计划的原创性,字数不少于8000字。
6.学术评议书及推荐信
申请人需与意向导师取得联系,提交与申请人学术潜力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提及的学位论文、既有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并取得意向导师所填写的、以“如录取,同意指导”为结论的学术评议书。
两封正高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推荐信。该专家须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导师。
(五)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接受本院系符合以上各项规定的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
定向就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前应获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于12月31日前将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报考院系。但单独考试入学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可以申请硕博连读。
第四条 申请者原则上应当在硕士阶段所属二级学科内申请硕博连读。本院暂不接受跨一级学科的硕博连读申请。本院内跨二级学科申请者,须同时就以下两方面接受审核:
(一)申请者已开展的科研工作与拟申请专业的研究方向是否相近;
(二)对本院内跨二级学科申请者,我院加试一门所申请专业(领域)硕士阶段的“基础综合”或安排程度相当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应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审核通过者,我院方受理其申请。
准予硕博连读的跨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须根据本院的规定或导师的要求,补修相关课程。
第五条 我院硕博连读博士生的选拔考核和公开申请博士生的选拔考核同时进行。申请者应当按照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一般于秋季学期发布),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按照《复旦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和复试初步安排》(附件1)的要求报名。申请者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并经硕士阶段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一并交给本院研究生教务人员。申请硕博连读不必缴纳报名费。未经网上报名者不得进入以下程序。
第六条 对于本院内跨二级学科申请者,本院研究生教务人员应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要求,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跨二级学科申请者除了提交《复旦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和成绩单,尚须提交本人创作的学术论文一篇(不少于1万字,不论是否发表),以证明自己已开展和拟开展的研究与拟申请专业研究方向的相近性。
本院研究生教务人员在依据本细则第四条对跨专业申请者进行审查后,对确认符合该条款要求者,应将其《复旦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成绩单、学术论文和研究计划等各项材料提交本院招生领导小组予以审核。
在完成本条以上各款的审查与审核工作后,本院研究生教务人员应填写《硕博连读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第七条 待研究生院对本院提交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本院后,本院将对申请者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考核原则上与公开申请考生的初审、复审同时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的考核科目、考核方式,参照《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执行。
第八条 在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后,本院研究生教务人员应将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拟录取名单一并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相关领导或部门审核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第九条 经以上程序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从其两年硕士学制结束之后的第一个秋季学期起,进入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不再申请硕士毕业及学位。
第十条 申请加入“人才工程预备队(二期)”的学生,依据相关实施方案,按照本通知的报名和选拔程序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考核。对于学生工作方面的考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部署。
附件:
1.复旦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和复试初步安排
(http://www.gsao.fudan.edu.cn/25/2f/c15014a206127/page.htm)
2.《复旦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http://www.law.fudan.edu.cn/news/view/index.aspx?id=2234)
4. 2020年申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模板
5. 2020年申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评议书模板
6. 科研计划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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