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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典礼 | 段厚省:法学院2019级新生学术教育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4日

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我是复旦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方向的专职教师段厚省。

 我没读过本科,当过农民,也当过工人,结了婚有了孩子后才开始学习法律。虽然自己也一直在努力,但是在学术成就上远不如复旦法学院的其他同事。学院让我来为大家做新生学术教育,可能有两个考虑:一是以我的经历来告诉大家,对于真正想研习法律的人,不管经历如何,在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二是以我的学术水平来做一个最低标准,告诫大家在学习上最起码要达到这样一个最低标准,才能将就着毕业。

学习!学习!学习!

 所谓学生,乃是以学习为业的生命经历。依当前学制,正常而言,各位同学在校时间长不过四年,短则仅仅两年。对于一个通常智慧的学生来说,这些时间全部用来学习法律和法学知识,恐怕都还不够。而大家在毕业后大多是要以法律为业的,所以希望大家坚守学生之道,把这几年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而不是其他。

听课!听课!听课!

 专门的在校学习,以无知与有知之间的对话为主要方式。对话的意义在于无知能够获得有知的回应,解决无知之惑。听课则是学生与老师在课堂上对话的过程。通过这种对话,学生将困惑及时呈递给老师,而老师则把解惑的知识及时传递给学生。如此往返问答,学生甚至老师的知识都由此进阶。而读书则是与作者对话的过程,其缺点在于不能及时将困惑呈递给作者,亦不能及时获得作者回应。这是听课比之读书的优越之处。因此,希望各位同学要抓住任何机会听课,不要浪费这种通过和老师之间的问答而使自己知识进阶的机会。

读书!读书!读书!

 前已指出,读书是和作者对话的过程。读书的优点在于,学院当下的老师有限,但是好书却如此众多,一本书也许就是一位大师。通过读书,我们能够和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理空间的作者对话,就像在仰望群星璀璨的天空,将达至有知的可能无限放大。因此,借助于读书,我们能够将自己观察的视阈无限放大。读书中产生的问题虽不能及时获得作者回应,但是通过带着问题反复重读,就能够寻找到作者对于问题的答案。此种反思性的阅读,具有诠释学意义上的循环性质,会使我们对问题的认知螺旋式进阶。即“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之谓也。

思考!思考!思考!

 学而不思则罔,仅仅是被动地听课与阅读,能够增长知识,但是并不能增加你融会贯通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听课与读书的同时,要能够联系问题进行思考。问题可以是理论逻辑上的问题,也可以是规范逻辑上的问题,还可以是实践中的问题。听课和读书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能够深入思考,带着问题去和老师对话,和作者对话,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带着初步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回过头来检验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的一种往复循环的过程,也就是思考的过程。思考是思考者参与创造知识的过程,是学生与老师以及作者们一起创造知识的过程。在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中,你就会不知不觉地从一个接受知识的主体,进阶为提供知识的主体。如此,学习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所以要记住,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要停止思考!

写作!写作!写作!

 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经常有灵光闪现的时候。然而当灵光闪过,似乎自己又理不出思路了。或者当你想把这些灵感记录下来的时候,却不知如何下笔去表述了。又,有的时候,我们在听课与读书的过程中似乎能够记下一些自己的想法,然而有时候却发现,这些想法不仅零散,而且缺乏充分论证,就像盘子里吃剩的几粒残渣,意义尽失。这就是缺乏写作训练造成的。所谓写作,就是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论证方案与表达思路的过程。所以,你是不是真的学到了知识,是不是真的形成了思想,检验的方法就是看你能不能把这个思考的过程或者说思想形成的过程写出来。因此,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勤于写作。听课的时候形成想法,不要仅仅是在笔记本上记下几句,而是要以课程论文的形式写出来,读书的过程形成想法,不要仅仅是在页边记下几句,而是要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写出来。当你写作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还有那么多知识需要去了解和掌握,因此写作会引导你去进一步学习,而在这种研究式的学习下,当你完成一篇论文的时候,这种成就感会带给你快乐。不断地写作,则会不断地带给你快乐。

知识与常识

 我们在学习知识的时候,要切记不能邯郸学步,不能因为对专业知识的追求,而忘记了常识。在专业知识不能为你指明方向的时候,常识就是我们的指路明灯。这几年发生那么多背离常识的裁判,就是因为法官僵化理解法律知识,而忘记了常识。因此希望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永远不要丢掉常识。

道与术

法律和法学是关于道与术的学问。法律之术的一面,能为你提供一份体面的工作;法律之道的一面,能帮助你坚持良知与理性。因为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艺术,所谓艺术,乃是指法律之术的精湛,而这个精湛之术之最终目的又是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学习法律是幸运的——法律不仅能够为我们的身提供生存之术,也能够为我们的心指明道路。因此,我希望大家在复旦法学院的这几年,能够坚守良知与理性,做一个真实的、真诚的和敢于担当的人。不作假,不推责,守规则,是对法律人的最低要求。例如在做研究的时候,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不造假,不剽窃,尊重那些给予自己知识的人,乃是我们对自己的最低要求。

 作为法学院的教师,我愿意陪同大家一起努力!谢谢!祝大家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