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开展第四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复旦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本、专科学生参与学生自治事务的最高权力机关,长期致力于校园协商民主建设,不仅体现着复旦大学的民主传统,而且承担着反映同学诉求、维护同学权益和推动校园建设等工作。2018年6月3日,复旦大学第四十七届学生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各院系班级积极响应,相继开展选举学生代表的筹备工作,选举经推荐、自荐等方式产生学生代表候选人,经各选区全体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
复旦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属于2017级选区,共有3名代表名额。2018年4月23日,在辅导员赵容宇的带领和监督之下,选举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同学可自愿向班级团支部书记自荐或推荐学生代表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名单之后,全体同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问卷星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结束之后,辅导员将投票结果公示,并根据各个候选人的投票数确定最终的学生代表名单。
本次竞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了学生工作中的民主状况。这些由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班产生的学生代表将承担着反映学生诉求、沟通学校部处、建言学校发展的重任,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推动院系以及学校的协商民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