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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学习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热议时代责任与青年使命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引起法学院师生热烈反响。

励志勤学 刻苦磨炼 促进青年成长进步

习近平强调,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也属于青年。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综合素质,是一个国家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当今中国最鲜明的时代主题,就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当代青年要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这个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辅导员韩康表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就:第一,肯定了“依法治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在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这在中共党史上尚属首次正确把握当前情势的前提下,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上升到关乎民族复兴、关乎党执政水平的高度;第二,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顺利推行的先决条件,在在习近平同志的领导下,全国人大通过了一系列填补法律空白的规范性文件,使我国的法律在内容上更加充实、在体系上更加完善。以《民法总则》的通过为代表,一大批新的法律文件提供了新的规范,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人民更加安全幸福。第三,理顺了法律运行的机制,“徒法不足以自行”,高效的司法机关是“依法治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习近平同志领导下的司法改革,通过禁止党政干部干预个案保证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通过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保证了司法专业化,通过推进以庭审中心的改革保证了司法效率。司法运行更加顺畅,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也得到了提升。第四,创新了具体的司法程序,具体的司法程序是庞大司法体系的“毛细血管”,关系到政策能否真正落实,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体系的观感。在习近平同志的领导下,相关部门采取新的举措,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使“老赖”无处藏身;落实“立案等级制”,降低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门槛;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以上总总,激活了司法体系的“毛细血管”,使司法改革的初衷真正落到了实处。

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辅导员杨军说,在青年节的前夕,总书记再次强调青年尤其是法学青年“要时常用真善美来雕琢自己”,培养良好的品德和品格,努力成为法治人才,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确定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法学专业的学子在这样的时代潮流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方面,我们应当不断汲取知识,充实法学理论储备,研读法律实践案例,了解司法运行现状。另一方面,我们青年学子更要找准法律人的时代定位,从体制机制和国情出发,贯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这些,每一位法学青年才能真正地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真正地“在现场”为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 抓好法治人才培养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杨振宇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正如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说,法治人才培养不上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既是学院培养人才的目标,也是我们法学生自己内心的追求。“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建设需要法律人的担当。

大学三年的法学学习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法学学科有自身的特点。法学是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执行法,比制订法更重要”。想起之前上过的课程,模拟法律诊所,庭审旁听等等,都是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感悟法律。法学院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目标和方法,让我们成长为“卓越法律人”成为可能。而更重要的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大时代里,作为青年法学生的我们要牢牢记住我们的初心,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站得稳政治立场,立志用所学投身中国法治事业!

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唐艺云说,在听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后,被正能量感染的同时也觉得受益匪浅。在日常的法学学习中,我们要克服浮躁之气,沉淀下来,多读书多思考。同时也要处理好书本上知识和实践的关系,在做好理论研究同时,将理论贯彻到实践,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绵薄之力。

法学院2015级法学硕士江恺文认为,习总书记选择在五四青年节前夕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讲话,其寓意有二:首先,这表明我国领导人对依法治国的极大重视和热切关注,作为法学生我感到十分振奋和自豪,并且更加燃起了学习的动力与热情;其次,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习总书记对青年学生提出了几大希望,其中那句“不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把它当作人生的财富,而不是包袱”和“青年人都是璞玉,要时常用真善美来打磨自己”深深地激励了我。回到日常生活中,我们青年法学生要以建设法治国家为己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追求,争取成为专业过硬、为人正直、胸怀天下的复旦人。

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董永进说,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寄语广大青年:“立志是一切开始的前提,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习总书记的寄语使我思考自己作为法科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想与志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潮中,我们青年法律人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作合格的法律人,为国家的法治建设、社会的稳定繁荣、个人的成长成才不断奋斗,为我们共同的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张安彤认为:5月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揭示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作为一名高校法学生,我们需要努力提高自己在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和综合素质上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我认为从广大法学生的角度来讲应当切实落实到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培养自己的法律逻辑和思维,更应该明确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自身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要将法律学习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相结合,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完成。只有切实的从我们每一位法律学习者自身做起,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才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

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汪晓雅说,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在讲话中他说,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提醒着法学专业的同学,在学习知识时,不能一味的死记硬背,要把知识运用到生活中,运用到实践中去,要谨记实践出真知,实践检验真理的理念。青年学子应当将立足中国实际的法律实践作为锻炼自己的方法,真正发挥法学的社会作用。

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刘俊辰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于五月三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高校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做出了高屋建瓴的总结和指导。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我们首先要明确,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正确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保障。实现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实现党领导立法,党保证执法,党支持司法,党带头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法治理念和法治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过程中,高校作为法律人才的培养者和输出者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是否能培养法律人才,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培养在什么思想指导下的法律人才是高校必须重视也不能回避的必要问题。法律人才的培养首先要保障坚持正确的政治思想和法治理论的引导,其次要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实践素养的培养,沟通理论和实务,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和输送一批政治思想正确、法学功底深厚、实践能力高超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刘心怡说:习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之际莅临中国政法大学,呼吁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反映了习总书记对青年学子寄予的厚望。目前,中国的法治实践已迈入新的里程,法治中国作为全体中国人民的高度共识和行动宣言,已不再是可望不可即的梦想,而是有着丰富内涵的现实目标。法治中国的实现需要靠一批批年轻法治人才来建设,如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题中应有之义。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接收法律实习生制度已逐步开始复制推广,法治人才的培养将不仅停留在理论指导表面,而是深入到长效化的实践中去。

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马梦羽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说,我想到的是“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作为对学生主题团日中的“远大志向”的回应。在现在的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追逐社会地位、追逐权力,但却会忘记人的价值在哪里,以及人之于社会的意义何在。习总书记的这句话将时时警醒我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作为法学人,我对这句话感触尤为深刻。在不久的未来,我将与身边的伙伴一起踏入社会,追逐梦想,在社会上寻求立足之地。“做大官”是许多人的心愿,或许是进入国家公务系统成为人民公仆、或许在社会企业中寻得一份职位。许多人梦想着早日晋升,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权力,甚而能够颇有影响一手遮天。“当大官”可能是层级很高的法官、检察官或者其他领导,但是“做大事”则是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地推动依法治国,真正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力量。当为了“当大官”而放弃甚至与“做大事”对立,则会走上邪路,甚至成为国家、人民的敌人。我们应当谨记总书记的教诲,实现人生价值。

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夏琰认为:人们常说,青年就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祖国的美好未来依靠的就是茁壮成长的青年们。很多学习法律的年轻人容易在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中迷失,一边思考着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一边踟蹰不前。但正如习总书记所说的,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法律”二字在一般人听来会油然而生一种“高大上”之感,似乎学习法律的前景理应光明。但法律人的初心不应该是追求高薪工作或者社会地位,而应该是想着如何将所学应用于实践,做一名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法律人最不缺的,一是正义,二是自信,三是勇气。年青一代的法律人更不能为现实所累,而要敢于实践,身体力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志向远大,青年必当无限风华!

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叶戈说:法治建设的推进离不开一个个优秀的法律人的辛勤工作与参与,在法律人共同体中,既有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也有专家学者等理论研究人员,更有青年法科学生。因此,法治建设必然离不开法律人才培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演讲,“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法律是公平正义之学,青年法学生也应该怀有法治情怀,以法律精神激励自己为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努力,而不应以职务晋升等功利化动机为奋斗动力。依法治国,便是要用法律来规范权力的行使,以法律来规范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律人需要思考如何构建良善的法律秩序,而不应汲汲于个人的功利化的主观欲求,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所体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