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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0年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根据复旦大学制定的《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法学院特制定《复旦大学2020年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按照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达到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以不超过1:1.5的差额比例确定2020年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

 二、复试的方式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复试操作规则参见《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的科目、复试成绩权重、录取标准

 1.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

 法学理论专业复试科目是“法理学”;法律史专业复试科目是“中外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刑法学”;民商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环境法学”;国际法学专业复试科目是“国际法学”。

 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采取口试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且全程录音,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面试中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口语(含听力) 复试方式

 外语采用口试方式测试口语和听力,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且全程录音,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作为复试科目,采用在线笔试方式,分别按百分制评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科目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由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成绩和外语口语(含听力)复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前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80%权重,后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20%权重。

 5.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后,得出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权重。除1、2、3中不予录取的特定情况外,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成绩并列的,按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说明:

 一、成绩计算公式: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初试成绩折算:

 初试总分×0.1=初试成绩

 注:0.1=0.2×0.5(初试总分500分折算成100分也就是100÷500=0.2)

 3.复试成绩折算:

 专业知识与技能成绩×0.4+英语口语成绩×0.1=复试成绩

 注:0.4=0.8×0.5     0.1=0.2×0.5

 二、复试具体安排待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法学院监督与申诉电话:021-31245703。

 四、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复旦大学法学院所有。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