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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各位2019届法律硕士【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以及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同学:

 现将本学期论文答辩安排予以公布,请相关同学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答辩。此外,有几点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下:

1、答辩安排在上午的同学请于答辩当天早晨8:30准时到达答辩会场,答辩安排在下午的同学请于答辩当天下午13:30准时到达答辩会场,以便答辩委员会老师在答辩正式开始前向同学们介绍该场答辩的有关规则和要求。

答辩会场均安排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大楼内。

2、本学期,2019届全日制JM学生的论文答辩安排在5月24日、5月25日举行。

3、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适用统一的《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该规程要求(该答辩规程已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4、所有的答辩安排均已经通过学号邮箱发送给所有需参加答辩的同学。

5、根据答辩组老师的要求,可能会对部分同学做答辩顺序的临时调整。部分下午答辩的同学可能会根据需要调整到上午参加答辩,请同学们注意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

通  知

各位法律硕士研究生:

 经我院法律硕士(JM)专业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07年11月开始,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适用统一的《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

 现将该答辩规程予以公布(本通知附件)。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附件: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

1、答辩开始前,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介绍本场答辩的程序及规则。

2、答辩人逐一按下列程序进行答辩:

(1)答辩人就论文情况进行陈述;

(2)每位答辩人陈述完毕后,答辩委员会就论文内容向该答辩人提问(每位答辩委员提问一般应为1-3个问题),答辩人当场予以回答;

(3)若答辩委员会在答辩人回答提问过程中再有新问题提出,也由答辩人当场予以回答。

(4)答辩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答辩委员会共同商议解决。

3、本场全部答辩人完成答辩后,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答辩人和答辩秘书离场回避)。

4、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宣布评议结果(宣布结果时,应告知答辩人是否已通过答辩,但不公布成绩等第和具体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