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感想

加拿大女王大学交流报告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26日

2012级法学本科 王心怡

一、学习交流

1、法学专业课

我在女王大学法学院主要选修了四门课程,分别是:商法(Business Association)、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国际贸易诉讼(International Trade Litigation)以及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这四门课程都给了我很大收获。

先说商法,商法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合伙法和公司法,其中公司法占大头。在前往加拿大之前,我已经在复旦选修了公司法,所以正好可以吧中加公司法和教授们不同的授课方式作一比较。

从结构上来说,由于中国偏向大陆法系(虽然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加拿大从英美法系发端、成长,故而中国公司法主要以法条为主,而加拿大商法除了要掌握法条之外,还要对案例法有所掌握。一方面,正是一个个案例推动了法条的的编纂及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下,还是适用已有的包括衡平法在内的案例法。

而从内容上来说,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法学理论上,由于加拿大公司法是有案例法逐渐发展而来,因此也比较成熟;中国的公司法,伴随着中国巨大的社会变革,其勇于创新、欣欣向荣的态势也是加拿大所不能比拟的。

教学方法上,复旦和女王大学的授课方式非常注重实用性。复旦大学白国栋教授在为我们讲解这门课的时候就经常列举现实中的例子、问题,启发我们思考。而就女王大学来说,无论是课堂的侧重点还是考试的重头,都集中在少数股东的保护与救济方式、以及公司治理等问题上,关注了时代的热点。此外,有几次课程还请到了其他大学的法学院教授,以及加拿大商界的领袖人物为我们现身说法,授课形式非常丰富。忘了提一句,这门课合伙部分的课程是由商学院的资深教授讲授、公司部分是由女王大学法学院院长讲授,师资非常强大。唯一略有遗憾的是这门课由于是大班上课,和老师互动的机会实在有限。

再来说说国际经济法,和公司法一样,这门课也是由两个老师教授:国际贸易法(WTO法)有一个年轻的、曾在WTOAppellate Body任职过的LSE博士讲授;而国际投资法部分的老师更是加拿大商务局现任的政府官员。国际贸易法的那位年轻教授,一开始上课由于经验不足,课程稍显无聊。又由于他开始几节课讲的comparative advantage, externality等经济上的学术概念,加之他的口音问题,一开始我听得云里雾里,后来由于问题积累太多,我便主动和他约好进行答疑,把很多问题理解清楚之后,后面的课也越听越顺。让我觉得十分惋惜的是,由于课程时间有限,国际贸易法部分没有时间涵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safeguard这些方面,而这些,虽然却是中国在WTO面对纠纷涉及最多的方面啊!无奈,我只好自己上WTO的网站上自学。好在,通过一学期的课程,我对WTO的网站渐渐熟悉,阅读英文法条和案例的能力也逐渐上升,自学起来也不至于摸不着头脑。这里顺便提一下,国际经济法课前老师通常会上传一些学术文章以及大量的WTOICSID的案例,但国际贸易法的老师只是截取一部分上传,由于没有前因后果,时常看得我们摸不着头脑,而应对这个最好的办法就是在WTO官网上找到这个案例的资料,对它的背景有所了解之后再看判决书就容易理解多了。我发现了这个诀窍之后还把它分享给了同是来女王大学交换的来自以色列和印度的小伙伴,他们也觉得非常有用。

国际投资法的老师经验丰富,在风趣幽默、让同学们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很好地提炼重点并总结给同学。上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挑战:有一次课上他提出了一个加拿大政府目前正面临的一个投资者争端(investor-state dispute),并问我们对此争端的看法。随着课程的深入,老师更是把课堂分为正反两方以及裁判,让我们一个代表投资者、一个代表加拿大政府展开引经据典(引用以前的案例)、慷慨激昂的辩论,在辩论中活学活用。

国际贸易诉讼是一门和国际经济法相关度非常大的课,它主要讲的是WTO中纠纷解决的主要程序,主要围绕DSU进行讲解。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老师也是加拿大现任的政府官员,他以前还代表加拿大在WTO中任过职,有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从巴西飞机案到美国softwood案,听他的深入讲解就好像亲临WTO纠纷解决那个紧张却又有序的平台。

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也是一门非常有趣的课,虽然这门课我感觉学到的知识有限。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指的是除了诉讼(litigation)以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negotiation)、调解(mediation)。关于仲裁(arbitration)是否属于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之一,学界有很大的争议,我在这门课上老师也没有讲到,因此先略过。一开始选这门课主要是因为国内没有,很想看看这门课是怎么上、上什么的;其次这门课是一门seminar的课程(不同于lecture),意味着这门课将会有更多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讨论,这将对我的口语提高有很大帮助。事实上这门课的授课方式的确非常有趣:每次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老师讲授有关的概念,第二部分老师会设计一个情景,我们每个学生都会扮演一个角色,分为若干小组模拟协商、调解的真实历程,在游戏中更好地体味老师上课讲解的内容。令我最难忘的是,最后一节课老师组织同学就这门课程的评分方法进行讨论,并说我们讨论出来的方案只要不违反学院的硬性规定她就会不加修改地通过。这里补充一下背景,一般来说女王大学课程地评分方式在选课的时候给出,之后若要修改,还要经过全体同学的同意。这门课原本是三个assignments,但由于同学要求作业延期加上老师心地太善良,并且老师确实有几次身体不好没来上课,assignment的进度被一拖再拖,导致最后第二个assignment和第三个assignment都要求在期末考试期间上交,这引发了同学们强烈的不满。本来说这个问题是很好解决的,就是再次延期,而老师却借这次机会给了我们一次最真实的协商(毕竟成绩确实是关系同学们切身利益的,不像游戏很多同学有时并不当真),并且老师还极大地放宽了我们可以自主决定的范围:第二第三个作业都可以免除,只要我们讨论通过!经过一轮轮荷枪实弹、充满火药味的协商,在不同的利益中的博弈(有的同学第一个作业成绩好,希望后面两个作业都不要;有的同学第一个作业成绩差,希望通过后两个作业来弥补;但又不可能实现所有同学的成绩都很好,因为他们法学院打分也要求正态分布),我们最终确定了第二个作业必须交、第三个作业选择性交的方案(此方案获多数同学通过,在此情形下获得一致通过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

女王大学的课程有些实诚有些因为课程内容的原因也比较“水”,但各门课的老师人都非常好、非常耐心,也非常乐意解答学生都问题。选择性争端解决的老师逢年过节(如万圣节)还会给我们带糖、小点心吃。而在商法课上,100多人的大班,只要有同学举手提出问题,老师就必须对提问作出较为细致的回答,哪怕是在课程快要上不完的情况下。我曾经跟加拿大的同学探讨过,中国学生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选择在课后与老师交流,因为觉得在课上提一些只有自己觉得是问题的问题可能会耽误其他同学的时间;出乎我意料的是,加拿大同学非常赞赏中国同学的这种做法,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确更加有效率,而且有一些同学提问纯粹是为了博得老师的注意,他们多数人也非常厌恶这种行为。但因为他们一些固守的观念,提问-回答的模式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但不可否认的是,老师的耐心对于学生在学业和人格上的成长都有很大的帮助,在国际经济法的课上,国际贸易法老师与我长达一个小时的答疑着实让我受益匪浅。而对于确实有问题的同学,在课堂上提问也确实提高了他们的学习效率。尽管“我没有听懂”“我漏听漏”都可以作为让老师再讲一边的理由让懂的同学白白浪费时间,但为何提问的同学那么“理直气壮”浪费大家时间却值得人深思,“人人平等”、“尊重每个人表达的自由”或许将这事过于上纲上线,但西方很多价值观正是在这很细微的地方体现,而正是这些细节才汇集成了一个更加注重创新、鼓励质疑权威的社会吧。

2、与课程有关的活动

日常校园生活中会有很多讲座,这学期法学院的讲座请到了如以色列前首席大法官、纽约大学教授等大家,讲座的话题与内容也是丰富多彩。值得一提的是,女王大学的讲座为了吸引听众,通常都会准备免费的餐点,三明治、披萨、wrap等都有,有时还有饮料和水果,在享受知识的同时也享受美食,吃饭的时间也不忘听听讲座,很多时候也为加拿大人的这股“好学劲”较好。虽然的确有人是为了餐点才来蹭讲座,但是更多的时候我看到的是满头白发的老爷爷老奶奶还在认真地思考、提问。与在复旦的讲座的另一个不同点是,多数讲座会预留很长的答疑时间,我经常碰到讲座中一半时间是教授围绕事先准备好的PPT讲,而另一半时间则是交由现场听众提问、教授们现场回答。在钦佩教授们随机应变能力的同时,我也不由想到,所谓讲座,不应只是老师讲、同学听,更应该有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交流,而这种交流,应是平等自由的学术探讨,而没有老师的回答一定更加权威一说,这样或许更有利于促进同学们的学术热情和探索精神。

我在女王大学法学院交流期间,还参加了两个和法学学习有关的论坛。第一个论坛是在多伦多举办的加拿大亚裔律师峰会,该大会由加拿大亚裔律师协会主办,每年一次,旨在促进加拿大亚裔律师的社会地位的平等性,同时也为亚裔的法学院学生提供一个与前辈学习、交流的机会。而在这些亚裔律师或者青年学者中,又以华裔居多。在这次峰会上,主题演讲者陈卓光法官(Denny Chin,美国首位亚裔同时也是华裔地区法官,现任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曾主审2008年麦道夫金融诈骗案)讲述其本人的身世以及经历让人感概万千,各位已经在其职业道路上有所建设的前辈的分享与交流也让人获益良多,而最后,加拿大唯一一个原住民法官发自肺腑的感悟与号召更是让听众充满了为民族/族群争取平等地位的使命感。虽然这个论坛只有一天时间,但从早到晚与各位前辈和同行及同学的交流确实让我获益匪浅。

另一个论坛是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举办的加拿大国际法委员会每年一度的研讨会,会议以能源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整整三天的会议,从早到晚排满了各种各样的讲座、研讨会,连吃早饭和中饭的时间也不放过,想利用这些时间多听一些讲座的人可以选择在会场里静静地吃饭,而在会场外餐厅里的人也没闲着,互相交流、学习的同时也积极发展自己的人脉网络。三天的会议均在渥太华的政府办公区域开展,一方面让与会者可以欣赏到加国美丽的建筑,同时也为加拿大政府官员,尤其是商务部的官员参加会议提供了便利。因为本届会议主题能源往往牵扯到国际经济法方面的问题,因此很多子会议都邀请了加拿大商务部的官员作为演讲嘉宾;而很多演讲嘉宾走下讲台之后也加入了听众的行列,因此有一次子会议的主题与国际贸易相关度极高,台上台下坐满了商务部的官员,向我这种没有任何经验和资历的学生反倒成了少数了。在这次会议上我抓紧一切机会学习更多的内容,与那些想要建立人脉的加拿大学生相比目的可能更加纯粹,奔波于各个会场之中、聆听各路人马的讲解让我无比快乐!

3、英语

英语学习也是我选择交流的一大原因之一,但之前出国之前已经听有些学长学姐说过出国交流不会对英语能力有什么质的变化,而实际情况(至少对我而言)也确实如此。从参加最开始的学院的Orientation活动,以及日常上课,到最后去美国旅游的时候都需要用到英语口语和听力,说的机会也非常多;虽然多说对于英语的提高确实有帮助,但帮助也比较有限,尤其是对于语言模仿能力本身比较差的同学。出国交流的同学普遍能掌握当地人一些常用的日常交流词汇,但复杂的句子往往还需要更多的练习。

女王大学的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每周有英语角,因为与我的课程时间冲突,我只参加过一两次(该课程结束之后),英语角中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学,有来自拉丁美洲的,还有东欧的(西欧的同学英语比较好因此不需要吧),但最多的还是来自中国的。由于不能经常参加英语角,我申请了一个英语语言伙伴(English buddy),这个加拿大姑娘为人非常热情友善,却先后放了我两次鸽子(她的例子比较极端,可我也经常碰到我约其他加拿大人儿他们迟到的情况,可见西方人守时并不准确)。我与她交流的内容主要围绕着文化异同进行,从加拿大人为什么下雨不撑伞到饮食习惯再到加拿大最流行的运动,不一而足。一学期下来,不但语言有所进步,并且对中加文化差异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二、生活

1、校园生活

Queen’s University和复旦是友好学校,杨玉良校长卸任之前还来女王大学访问,在女王大学的复旦学子也比较多,因此总体来说并不觉得特别孤单。另一方面,加拿大的华人移民非常多,近年来华裔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加拿大法学院的课堂中;仅就女王大学法学院而言,三个年级大约有二十个华裔在读JD(法学博士),虽然他们的中文说的并不好,但无形之中也增加了我对新地方的亲切感。后来我又加入了法学院亚裔学生联合会,和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成为了朋友,还认识了一个会将上海话的学长!此外,法学院的学生服务非常好,交流生对日常的学习不十分适应的还可以申请tutor,对学业进行辅导。这些tutor都是曾经在这门课上去的A类成绩的优秀学生,对交流生的学习有很大帮助。

2、校园之外

经由复旦法学院上届前往女王大学交流的学姐推荐,我租住在一位非常和善的华人牧师家里,承蒙他的关照,在海外的生活也比较顺利。日常的三餐基本是自己去超市买食材,回到牧师家里之后自己烧(由于是和牧师一起住,他家里的炊具和佐料一应俱全,并且大方地允许我使用,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有时候牧师正好烧了而我又还没吃饭,他也会让我和他一起吃。

牧师工作的教堂就在他家旁边,因为离得近,有时候教会的活动我也会去参加(不是教徒也能参加的),教会活动来的主要是本地信仰基督教的华人。由于女王大学所在地Kingston是一个典型的大学城,这里的居民或多或少都和女王大学有联系,因此教徒中又以学生和教授居多。不管是否信仰基督教,和他们交流都能学到很多,而平日里和牧师及他妻子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更是告诉我一个真正的信徒是怎样的。

三、交流感悟

应该说,我从小到大还从未长时间离开过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这一个学期、四个月的时间带给我的变化是巨大的,不仅我的独立生活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仅让我接触到了另一种文化,不仅让我学习了英语、英美法,更让我清楚地认识了自己,知道自己想做的事情。感谢学院给我这次交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