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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法学院2017年秋季学生赴海外学位项目(20170210公示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0日

 

    被录取以下学位项目的复旦法学院学生,将在复旦注册的2017-2018学年(2017.8-2018.5)分别赴海外合作法学院学习,享受相关的录取和学费等优惠政策,并在完成复旦和相关合作院校各自的学位项目要求的前提下,获得复旦和海外院校分别授予的两个学位。

请有意向申报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7年2 月 27 日中午16 点前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

编号

合作法学院

适用对象

英语要求

成绩要求

参考学费(/学年)

备注

1

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School of Law,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LL.M.学位)

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一年学习的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托福95分以上或者相应的雅思、剑桥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附条件录取,具体达标要求将在录取时由该校明确;报名仍需提交语言考试成绩)

绩点3.2以上

51,000美元

减 30%

在华盛顿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期间获得的绩点若满足相应要求,将能申请法律博士(JD)项目,且不需参加LSAT考试

2

美国威廉玛丽学院William and Mary Law School

(LL.M.学位)

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两年学习的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托福100分以上或者雅思6.5以上(可适当放宽、附条件录取,具体达标要求将在录取时由该校明确;报名仍需提交语言考试成绩)

成绩优良

39,800美元

减30%

 

3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James E. Rogers College of Law, University of Arizona

(JD 学位)

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三年学习的法学本科生,或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两年学习的法律硕士

托福100分以上或者雅思7.0以上(可适当放宽、附条件录取,具体达标要求将在录取时由该校明确;报名仍需提交语言考试成绩)

成绩优良

29,000美元

(有一个名额可免至少一年学费)

不需要参加LSAT考试。

4

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 Law School

(LL.M.学位)

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三年学习的法学本科生,或在复旦法学院完成至少两年学习的法律硕士

托福88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19)或者雅思6.5 以上(单科不低于6.0)

前30%(可适当放宽)

50,000美元减30%

需通过Skype等视频工具进行20-30分钟英文面试,并在监督下的1小时内完成法学相关的英语写作。

5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Institute for Law and Finance, Goethe University Frankfurt am Main

(LL.M.学位)

在复旦法学院完成一年或者两年学习的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且本科学位是法学、经济、金融或者管理

托福92分以上或雅思6.5以上

绩点3.2以上

16,000欧元

(3月15日前申请可减10%)

不超过5人

6

新加坡国立大学Faculty of Law,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LL.M.学位)

目前二年级法律(非法学)硕士

托福100分以上

前30%或绩点3.3以上

32,250新加坡元

 

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人须按照复旦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休学等手续。回国后,应及时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办理有关复学手续。参加上述赴海外学位项目,可能导致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2. 被外方合作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学院推荐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3. 被录取的学生在美国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遵守外事纪律。

4. 在外所修读的学分经学院和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认可后可以转换,必须在回国开学后两周内申请转学分,否则不予受理。被录取的法律硕士(非法学)学生在国外院校学习期间建议修读与“法律谈判”课程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课程。

5. 被录取的学生承担参与合作学位项目所需的一切必要费用,包括复旦和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机票及车旅费、通讯费、杂费,以及其他的个人费用。

6. 被录取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附电子照片一张(建议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7. 对于本此学位项目的申请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外事办公室联系联系(51630027,sunlei@fudan.edu.cn,孙老师);对复旦本科阶段第四年或硕士阶段第三年(即出国期间)的国内学习安排有任何问题,请分别与本科生教学办公室联系(51630119,wfzhu@fudan.edu.cn,朱老师)法律硕士办公室(课程学习事宜,51630116,wl@fudan.edu.cn,王老师;毕业及论文事宜,51630117,邓老师,dengshuangli@fudan.edu.cn)、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51630120,nini@fudan.edu.cn,倪老师)。在申请阶段,凡自行与国外院校联系的同学视为申请自费国外进修,不参加学院推荐。

8. 在学习期间已被学院推荐过出国(境)交流的同学,仍可参加本次申请。

9. 申请人需要将以下材料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孙蕾老师信箱。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根据以下要求和次序订好,不需要封面,双面打印(请关注低碳环保);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A. 一份英文个人陈述,不超过两页,双面打印;第一部分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申请学校、是否服从调剂(可注明调剂的意愿学校)等信息;

  B. 一份中英文简历各一页,双面打印,其中第一部分必须包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有效的托福或雅思等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及日期);

  C. 成绩单(中文版);

  D. 有效的托福或雅思等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1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将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11. 获得复旦法学院推荐资格后,申请人应根据外方各合作院校要求,在一周内提交所有正式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以及补充材料。

12.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由外方合作院校直接发送给申请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