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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复旦学术座谈会暨《法治东西》读者交流会成功举行
我院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于2015年5月18日下午在法学院202会议室与法学院师生开展了一场学术座谈会暨新作《法治东西》读者交流会。座谈会由法学院杨晓畅老师主持,法学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座谈会。
於兴中教授的最新力作《法治东西》近期于法律出版社出版。於兴中教授首先介绍了写作该书的缘起,简要勾勒了该书中主要观点的建构过程和该书的主要思想内容。於教授指出,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哈耶克、戴雪、罗尔斯和富勒等人的法治理念,他所提出的“法治文明秩序”理论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是从社会理论的角度来把握法治问题的。於教授向大家简要阐述了“法治文明秩序”的主要内涵,指出法治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一种理想、若干原则或制度,而是一种文明秩序,可以称之为法律文明秩序,建设法治就意味着开发并建立法律文明秩序。那种把法治分为形式性的、实质性的、宽的、窄的、薄的和厚的的看法割裂了法治的完整性,因此是不可取的。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包含四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组成部分:以法治理想及其载体宪法文本为主导的权威系统、以权利和法律为中心的概念范畴系统、以司法制度为社会根本制度安排和以个人权利及法律为依归的文明秩序意识。法治建设必须注重这四方面的综合发展。随后,於兴中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与大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并提醒同学们在治学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会带着批判的眼光看待任何既有理论;二是对某一个问题保持长期的关注和持续的研究;三是注重方法论的训练,特别是要注重分类和细化的分析方法。
最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对本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孙院长感谢於兴中教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师生座谈,同时希望同学们关注於兴中教授作为杰出的华人法学家为法理学研究所作出的独特贡献。此外,孙院长也感谢於教授作为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对我院国际化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两个小时的座谈会在不知不觉中接近尾声。於教授深厚的学养和积淀、宏大的视野和对中西法律思想史及中国社会及法律问题的细致入微的分析,无不令现场的同学们深深折服。同学们意犹未尽,依依不舍,纷纷期待今后有更多的机会与於兴中教授进行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