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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3日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法学院特制定《复旦大学法学院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校2018年招生政策、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拟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此次上线学生均进入复试。

二、复试的科目、方式、复试成绩权重、录取标准

(1)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

法学理论方向复试科目是“法理学”;法律史方向复试科目是“中外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复试科目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方向复试科目是“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方向复试科目是“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复试科目是“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方向复试科目是“国际法学”。

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采取口试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且全程录音,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2)外语口语(含听力) 复试方式:

外语采用口试方式测试口语和听力,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且全程录音,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由专业知识与技能复试成绩和外语口语(含听力)复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前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80%权重,后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20%权重。

 (4)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权重。除(1)(2)中不予录取的特定情况外,各专业分别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成绩并列的,按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三、博士复试考生需审查的资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博士生准考证;

3.往届生须持:

①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名单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栏目)。

③学位验证报告:登陆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查询结果。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录取

由各学科方向按总成绩排名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调档政审。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说明:

一、成绩计算公式: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初试成绩折算:

初试总分×0.15=初试成绩

注:0.15=0.3×0.5(初试总分300折算成100也就是100÷300=0.3)

3、复试成绩折算:

专业知识与技能成绩×0.4+英语口语成绩×0.1=复试成绩

注:0.4=0.8×0.5     0.1=0.2×0.5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