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下午2-4点,联合国卢旺达刑事法庭前检察官Barbara Mulvaney女士在江湾校区廖凯源法学楼313室就国际刑事法律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实践与法学院的部分学生进行了交流讨论,特别是对国际刑法中危害人类罪、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的法律与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同时,Barbara Mulvaney女士还分享了她对强迫婚姻是否构成国际犯罪、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能否豁免行为人罪行的看法,以及她从事律师、检察官的实际经验和控辩技巧。参加者都认为获益匪浅。
Barbara Mulvaney是在中国度假期间受陆志安老师邀请前来与学生们互动交流的。陆志安主持并参与了讨论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