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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 |
复试形式 |
复试地点 |
专业课 |
面试 |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廖凯原法学院楼 |
英语 |
口试 |
国际法专业的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一同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法学博士复试定于2016年4月16日(周六)、4月19日(周二)两天进行。
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英语(国际法专业不用参加)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106会议室 |
法学理论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407研讨室 |
法律史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309研讨室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240会议室 |
诉讼法学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409研讨室 |
民商法学 |
4月19日下午2:00 |
法学院楼202会议室 |
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 |
4月19日下午4:30 |
法学院楼319研讨室 |
国际法学(包括英语口试) |
4月16日上午8:00 |
法学院楼202会议室 |
三、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复试时请各位考生提交 两封推荐信、报名登记表 及个人科研成果原件。
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
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注意: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时法学院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学历验证。请每位考生都携带好以上证件原件,在法学院楼202办公室供工作人员审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上述证件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报名时未如实填写学历信息的考生,请主动与法学院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说明情况并办理学历验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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