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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学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各位考生:大家好!
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如下: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英语口语 |
10月14日上午9:00 |
法学院240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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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 |
10月13日下午1:00 |
法学院321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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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 |
10月13日下午1:30 |
法学院325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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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0月13日下午2:00 |
法学院327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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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10月13日下午12:30 |
法学院317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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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
10月13日下午1:30 |
法学院240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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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10月13日下午2:00 |
法学院3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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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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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10月13日下午3:00 |
法学院319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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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10月13日下午1:00 |
法学院202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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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在10月13日下午参加完专业课的复试以后,前往法学院210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已寄送材料的同学仍需提交):
1、《复旦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复旦大学学生);
2、《复旦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其他高校学生);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验原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6、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两封(其他高校学生);
7、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本人学校,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申请资格。
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期间食宿行等费用自理。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必须保证本科毕业离校后也可收到邮件。通讯及邮递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办法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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