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9日

为保障2015年度法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制定了《复旦大学法学院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发给大家。“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同学们和学院都高度关注与重视。请各位同学们注意认真阅读学院的《实施细则》,了解有关规则,并按要求办理。


1、本年度国奖名额分配为:国奖博士2人,硕士10人。
2、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除了参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外,正常学制内全日制优秀的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也可以参评,但本校定向、港澳台、留学生不参评。
3、申请材料的构成: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并有一名副教授以上教师填写推荐意见);

(2)成绩单原件;

(3)发表过的学术成果论文或者参编著作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尾页),及其他可证明参与学术活动的有效材料(会议邀请函及会议主题报告)等;

(4)导师对于该生的学术科研评价;

(5)辅导员对于该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评价(表格样式见附件2);

(6)其他评优或获奖材料、证书的复印件;

(7)“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基本信息。
4、申请材料的提交: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5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交至班级辅导员(投递至法学院楼二楼“秦昀”信箱)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请申请人将有关申请表格、材料准备齐备,在上述规定时间一次性进行提交,不接受事后补交申请。    
其他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学号邮箱附件《复旦大学法学院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