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七期 :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有企业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2021917日下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七期——“国际经济法中的国有企业”系列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蒋超翊主持,由四位长期从事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的优秀学者担任主讲人,她/他们包括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毕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车路遥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南翔副研究员。来自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

随着中国国有企业国际化程度和跨境影响力的加深中国与传统国际规则制定者之间的矛盾也在加剧如何制定更有效的国有企业规则成为国际法领域的焦点问题四位老师围绕这一问题不断进行探索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首先由浙江大学毕莹副教授以“国有企业国际造法走向与因应:一种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尝试”为题做了报告毕莹老师先以不同角度分析了有关国有企业的国际造法走向。随后,基于卢曼、托依布纳等人的思想以独特视角提出了有关我国未来应对措施的新思考未来我们能否以“经济-政治-社会”三维视角出发,设计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序/组织法律机制以替代现行“经济-政治”二元企业治理模式

在题为“国有企业规则与竞争中性:适用、扩展抑或偏离?”的发言中,车路遥老师介绍并辨析了国有企业国际规则与区域经贸协定里竞争中立原则的背景和异同。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国有企业规则与竞争中立原则存在适用、扩展和偏离这三种关联性。车老师指出,在我国积极寻求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之际,我们应警惕以美国为首的国家所设计和倡导的区域贸易规则中包含的新型国有企业规则对竞争中立原则的背离。

随后,丁如老师以题为“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新兴补贴规则:多边、区域和域内的互动”的作了发言。在简要介绍了国有企业规则兴起的背景后,丁老师从时间和规则两个维度细致分析了国有企业新兴补贴的多边规则、区域规则以及域内规则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并基于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值得深思的问题:现行国有企业规则是否符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需求,是否足以约束跨国企业和垄断企业,是否存在不公平性,我们将如何建立更具普遍性和包容性的规则?

最后,在题为“商业考虑、非歧视待遇与国有企业的新规则”的发言中,孙南翔老师首先介绍了国有企业在美国贸易救济调查概况和国有企业规则在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情况。随后,孙老师以类比的方法分析了国有企业的不同规制模式,着重将国有企业、互联网平台及跨国公司三者进行类比,提出国有企业治理可以借鉴其他类型公司的治理模式。报告最后,对于如何消解国有企业新规则困境的可能方案,孙老师从国有企业新规则、国内制度的改革、企业内部治理改善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最后,蔡从燕教授对几位老师的报告进行了简要的点评,并就报告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四位发言人分别对评议做了回应,并认真回答了听众提出的问题。本场讲座在云端会议室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