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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第二十三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2022年11月29日,第二十三期复旦大学法学院——盈科学术午餐会在廖凯原法学院202会议室如期举办。本期午餐会由刘忠老师做题为“冤错案件事实认定机制二阶分析”的报告,由杨依老师做评议,主持人班天可老师和其他参会师生围绕主讲人的报告内容进行提问并展开了充分讨论。


刘忠老师从卢曼对“二阶”的定义,引入此次报告的主题,强调刑事案件往往易于被公众认知,牵动政治评价。从辨析“假案”“冤错案”的不同,与“历史遗留性质的案件”的对比,提示认为时下纠正的冤错案件,主要是事实问题。


不同于法律适用,对于事实问题,由于不同经历、教育背景等原因,可能会产生侦查与审判对同一事实认定的差异。这一差异,更表现在原审与复审的对立。原审作为亲历者,信息更充分,复审者是纸面阅读者。案件进入复审,往往已经过了十几年,在代入案件影响判断的时代氛围、无言之知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对于部分案件假冒“真凶”出现,原因在于1990年代特殊的法制新闻报道环境、看守所关押等因素。通过例举《马丁盖尔归来》提示,案外人假冒,并不困难。犯罪的发生、犯罪的认定,具有复杂性,“天下无罪”、“天下无冤”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不是从大叙事而是从微观的认知发生来减少冤错,可能更为可行。比如,法官选任制度对于多元的知识和经历背景的考虑,案卷的适当开放等。


在评议环节,与谈人杨依老师从宏观视角阐述了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区别,认为客观真实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是很难达到,现实中更可能做到的是法律真实,即证据真实。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说明我国刑事司法在不断进步。此外,为了合理地利用证据追寻真相,我国的证据法也在不断完善。证据法的目的不只是发现真相,也限制发现真相的方式方法,实现证据适用的正当性与人道性。


在提问环节,赖骏楠老师提出的问题是:刑事司法中“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的做法可能会放出一些坏人,这样的代价能否为社会所接受,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对此,刘忠老师认为,这个问题属于多元价值的诸神之争,是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问题,现在理论界更注重被告人的利益。

最后,主持人班天可老师对刘忠老师、杨依老师以及与会师生表达感谢。刘忠老师的精彩报告与杨依老师的专业点评引来了在场嘉宾的热烈掌声。此次学术午餐会完满落幕,期待下一次学术午餐会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