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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2025年3月14日,复旦大学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复旦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志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建平见证签约。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陈春兰代表签约。签约仪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文斌主持。
首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莺介绍双方合作情况。顾莺主任回顾双方以往的重要合作项目,展示了双方坚实的合作基础,并期待未来在课程教学、实践实习、数字检察、涉外检察、人工智能等司法前沿领域深化合作,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资源共享。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黄翀,二分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小青,复旦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汪明亮,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刑法学副教授袁国何分别从检察实务课程开设、数字检察工作、人工智能等司法前沿问题的合作研究方面发表看法,充分展现了双方在教学课程共建、课题研究、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高质量合作成果。
陈春兰副检察长在交流中提到检察工作的发展问题,希望通过与法学院的合作,借助专家力量,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方面工作,共同推动二分院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杜宇院长表示,双方的合作将共同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弥合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之间的“鸿沟”,让法学院的学生能立足中国实际情况,以实践深化理论的学习。
最后,陈志敏副校长强调,双方要通过数字化引领、前沿化赋能、系统化带动等方式,搭建长效合作机制。一是要立足复旦大学综合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资源,充分挖掘市检二分院及其辖区案件与数据资源的价值优势,聚力共谋新兴理论发展,推动实践应用创新和实务人才培育向更高水平迈进。二是搭建多元化教育培训平台,厚植涉外法治、国际经贸、公益诉讼等法律研究的前沿领域,构筑人员双向交流机制。三是要建立适应新时代新需求的法律实务人才梯队,为法学学科、司法办案以及检察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希望双方携手共进,通过“智能共促、项目共研、人才共育”的协同培养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校检合作新范式,全方位对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求。
陶建平检察长指出,要在追求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地探索校检合作范式的新路径、突破口,并强调:一是要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校合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成为检校双方的共同希望,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二是要推进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要注重把法治实践、检察实践对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向前传导,通过检校合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的贯通,由个别的、分散的到有组织的、体系化的转变和发展,从而找到解决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的方法、路径。三是要持续探索与知名综合性大学合作的新范式。着力形成集人才培养、理论探究、履职实务、教育培训为一体的检校合作体系,实现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的有机衔接,做实每一项检校合作举措,努力形成一批看得见、派用处、解决实际问题的合作成果。
此次签署,是双方合作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的生动写照。双方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要求,深化检校合作,加强双方关于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互聘互派、智库共享、研修培训、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合作。